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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趙生龍57年的人生道路,不能說不如意:在仕途方面,他從一名普通干部一步步走上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同煤集團”)副總經理的位置,成為副廳級干部;在榮譽方面,他多次被評為山西省勞動模范、被授予“五一勞動獎章”;在收入方面,自2000年11月擔任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長治分公司經理以來,10年時間,他的工資、獎金、福利及各種分紅就有700余萬元,平均年收入是2010年山西省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的45倍……
他曾有朝氣蓬勃、意氣風發的青年時代,也曾有積極進取、功成名就的中年時期,本可以安享兒孫繞膝、輕松舒適的晚年生活。可惜,年近六旬的他卻不得不在高墻鐵窗內度過孤苦凄涼的余生……
五年批發“官帽”20多頂
2000年11月,趙生龍被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任命為長治分公司經理。雖說趙生龍只是一個分公司的經理,卻深諳權力的魔力,在五年時間里,他批發“官帽”20多頂,成為經理級“官帽批發商”。
在判決書里看到,從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在五年多時間里,趙生龍先后185次收受27人財物共計273萬余元。受賄的時間,大多集中在春節和中秋節,請托人送錢的目的,或為提拔重用,或為調整到更好的職位,有的是事前請求關照,有的是事后表示謝意。
而趙生龍在賄賂面前表現得很“大度”,幾千元不嫌少,幾十萬元不嫌多。在來者不拒地收受賄賂后,他基本上滿足了大多數請托人的要求。在送禮的27人中,有21人如愿以償地得到提拔或調整了工作崗位。
在這27人中,出手最大方的要數桑長柱了。2001年3月,趙生龍擔任長治分公司經理不久,就將桑長柱由長治分公司駐鄭州辦事處副主任提拔為正科級主任;三年后,又任命他為長治市明華煤業有限公司經理。為感謝趙生龍的知遇之恩,桑長柱決定滴水之恩涌“錢”相報。2002年3月、2003年3月、2005年初,在趙生龍出國考察前,桑長柱先后八次送上13萬元美金。
和桑長柱情況相同的還有很多,任春茂就是其中一例。2001年4月,任春茂被任命為襄垣縣煤運公司經理。為感謝趙生龍的提拔,他送給趙生龍2萬元。在這之后的2002年春節至2004年春節,他又先后五次送給趙生龍5萬元。
被掌管著仕途命運的個人是這樣,被掌握著公司前途的下屬單位也不例外。為了得到趙生龍的支持和關照,先后有4家下屬單位的經理加入到向趙生龍行賄的行列。2001年春節至2005年春節,屯留縣煤炭運銷公司經理先后九次送給趙生龍10萬元;2001年中秋節至2004年中秋節,長治市郊區煤炭運銷公司經理以過節為名先后七次送給趙生龍10萬元。
在批煤調整煤炭計劃上大做文章
2005年6月,趙生龍被任命為同煤集團副總經理兼煤炭運銷總公司總經理。他也審時度勢,及時調整了“業務范圍”,由賣官轉化為賣權——在批煤、調整煤炭計劃上做起了文章。
郝振杰是趙生龍在任長治分公司經理時的司機。2006年1月,兩人在一起聊天,當得知郝振杰當時的處境不盡如人意后,趙生龍仗義地說:“如果你愿意,就到我那兒發煤吧。”當知道郝振杰除了會開車,一沒資金,二沒客戶,三沒實力后,趙生龍便建議他先到河北秦皇島找一個“可靠”的中間戶。接著,趙生龍親自牽線搭橋,給郝振杰聯系了中間戶楊平和第一個客戶。從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郝振杰通過趙生龍,為三家公司與同煤集團分別簽訂了52.75萬噸、32萬噸、29萬噸的煤炭購銷協議。
為了感謝郝振的“關照”,郝振杰把100萬元裝在兩個茶葉盒里,在2006年10月的一天送給了趙生龍。從那之后到2008年春節前,郝振杰先后6次送給趙生龍人民幣150萬元、歐元10萬元、美金7萬元,折合人民幣300余萬元。
從2005年6月,趙生龍任同煤集團副總經理兼煤炭運銷總公司總經理至案發,共收受郝振杰等9人賄賂折合人民幣555余萬元。
法院審理
法庭審理查明,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趙生龍利用職務之便,在職務晉升及調整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3萬余元。2005年6月至案發,趙生龍利用職權在批煤、調整煤炭計劃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5萬余元。另對778萬余元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趙生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追繳犯罪所得人民幣829萬余元、非法所得人民幣778萬余元上繳國庫。
收受的錢物成為被定罪的鐵證
檢察官建言
辦案檢察官指出,“每一位國家工作人員,每一位權力行使者,都應以趙生龍為戒。超越法律紅線,處心積慮謀取個人私利,最終都會像趙生龍一樣,竹籃打水一場空,連合法收入本可以提供的安逸富足的生活也難以保障!”。希望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國企領導干部看過趙生龍的案例后能清醒地認識到,行賄人送來的一捆捆人民幣不是富裕的象征,而是依法定罪量刑最有力的證據。多收一捆錢,就多喪失一分自由。因此,決不能把權力當成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決不能把權力變成金錢的附庸。
國家工作人員要時刻牢記,權力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必須自覺接受監督!否則,趙生龍的今天就是某些人的明天
上一條:安徽淮南國企黨委副書記孔令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