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和11月,城東鄉黨委書記鄢勇召集班子成員研究,以征地拆遷工作補貼名義,分別向鄉干部每人發放補貼3000元和500元,共計發放 11.5萬元。在組織調查期間,該鄉主動組織鄉干部全額清退違紀所得。2016年3月,名山區紀委給予鄢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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