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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搞好工程項目紀檢監察工作,加強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工作程序,提高資金效益,保證工程建設有序、健康、高效、廉潔地進行,依據集團公司《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和《工程項目管理標準》等規章制度,按照“一手抓生產經營,一手抓監督管理”的要求,切實規范項目生產經營行為,保證項目監督管理到位,特制定《四川路航公司項目紀檢監察管理辦法》。
第二條紀檢監察管理辦法適用公司所有項目經理部。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公司所有項目必須建立紀檢監察小組。紀檢監察小組由三人組成,人員可根據工程項目大小設專職或兼職。紀檢監察小組組長由項目黨支部書記擔任,其他兩名成員為項目工會組長和財務委派負責人。公司直管項目財務人員由公司委派,各下屬公司管理項目由各下屬公司委派。
第四條 項目紀檢監察小組工作實行雙重領導,直接受上級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同時又要接受項目經理部的管理。
第五條 紀檢監察人員基本要求。思想品質好,政治覺悟高,熱愛本職工作,作風樸實,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有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善于協調,密切聯系群眾。
第六條 紀檢監察小組要認真學習和熟悉掌握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廉潔從業規定以及集團公司和路航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 紀檢監察小組應以項目生產經營為中心,認真履行職責,定期開展預防腐敗、廉潔經營等方面教育,深入職工群眾當中,了解反饋職工意見、合理化建議,協助項目搞好廠務公開,民主管理。
第八條 紀檢監察小組在監督項目是否正確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時,敢于逗硬,堅持原則,不徇私枉法。要制止和糾正項目一般違章違紀現象,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九條 紀檢監察小組開展監督檢查時,應做好檢查內容的原始記錄,建立和健全各項工作臺賬,對違紀案件還應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條 紀檢監察小組要協助上級開展專項檢查、效能監察及中期審計工作;配合項目行政、黨支部搞好廉潔從業宣傳,及時報道項目開展廉潔活動等信息并按月上報《項目紀檢監察工作臺帳》。
第十一條 紀檢監察小組要建立健全以預防為主的廉政責任制度,督促項目部與下屬工區、班組以及所有協作隊伍簽訂廉政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廉政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紀檢監察小組要加強對本項目所有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使其熟悉廉政建設的各項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 領導小組成員要參加項目部重要會議,全程參與工程建設的決策、招投標、合同簽訂、支付和結算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工作。
第十四條紀檢小組在項目部設立舉報箱,受理各類舉報。
第十五條 紀檢小組對群眾的舉報或反映的情況認真核查,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作出處理。
第三章 紀檢監察的內容
第十六條 紀檢監察小組對本項目重大事項進行監督:
1、工程發包。包括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承包,及對分包或承包單位資質、合同、分包單價和結算等進行查閱核實;
2、外購材料。項目大宗材料、設備的招投標工作程序;項目自行采購的低值易耗品,包括五金、交電、試驗檢測用具以及零星材料的價格、驗收入賬、入庫、調撥、損耗、回收等進行批次抽查;
3、機械設備。項目是否優先使用公司設備,外租機械設備以及小車的租賃合同、機型、租金及結算方式等是否公開公正進行;
4、建章立制。項目結合自身實際,制訂的相關制度或細化標準,不得與集團公司、公司現行規章制度相違背;
5、項目發放獎金、各種補貼是否符合集團公司和公司規定,特殊情況下,因生產施工需要發生的,對報批同意發放的標準、范圍進行監督;
7、項目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的親屬是否參與自己管轄范圍內工程分包、材料供應、設備租賃等經營活動;
8、項目臨時用工結算是否公開、公正,是否符合報批程序。
第十七條 紀檢監察小組對本項目重大人事進行監督:
1、項目部門負責人、施工隊負責人工作調整是否程序合規;
2、項目外聘人員是否符合公司規定。包括聘用日期、崗位、工資、福利等情況。
第十七條 紀檢監察小組對本項目重大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1、工程款的結算和支付;
2、人工費、材料費、設備租賃費的結算與支付;
3、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4、與生產有關的其他大額資金的支付;
5、財務報銷制度執行情況。
第十八條 紀檢監察小組對本項目業務招待費,手機話費,車輛使用費,工資與補貼、獎金等非生產性開支進行監督。
第十八條紀檢監察小組參與監督的形式包括:參加會議、實地踏勘、檢查資料、項目經理和黨支部書記“雙簽字”、紀檢檢查小組負責人在重要憑據上簽字等。
第四章 紀檢監察小組的權利
第十九條 參加項目行政辦公會、列席項目領導班子會議以及其他項目部其他行政會議,及時了解項目生產經營動態,
為項目部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 紀檢監察小組有權查閱項目部各種技術、經濟資料,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和效能監察。
第二十條 紀檢監察小組對項目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督,在不妨礙生產的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對各作業場所進行巡查。
第二十一條 紀檢監察小組對發現的線索或職工提供的線索進行調查核實。
第二十二條紀檢監察小組發現項目有違紀違法行為或線索的,有權進行告誡、誡勉談話、并向上級報告。
第二十三條紀檢監察人員有權參加集團公司、公司以及下屬公司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公司、下屬各公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紀檢監察人員的教育、選拔、委派、監督、管理、考核,并建立紀檢監察人員備選庫。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項目部領導班子到各部門,都要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實行“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穿到工程建設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全過程。
第二十五條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現項目部人員有違規操作、規避監督和違反上述各項規定的行為,要按照責任制規定,首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要上報公司紀委,并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直至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六條 因工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其直接領導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紀檢監察人員要以身作則,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避免失職、瀆職行為發生。若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及時進行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紀委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實施。各下屬公司根據單位實際可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