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中國·成都市武侯科技園武科東四路11號慧谷
電話:028-85372573
根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的有關要求,為了進一步規范路航公司各級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不斷完善企業領導班子考核體系,促進企業領導班子正確履行職責,根據省國資委關于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及成員述職述廉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述職述廉要求
各下屬公司紀委書記(紀檢監察員)每年代表所在單位紀檢組織向公司紀委,就本單位班子履行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反腐倡廉工作和情況,通過會議的方式,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書面報告;同時,公司紀委聽取報告的領導,應在會上及時給予點評和意見。
第二條 述職述廉內容
(一)領導班子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年度生產任務情況、經營業績、安全生產、以及公司其他經濟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等。
(二)領導班子本年度落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情況。
(三)領導班子本年度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
(四)領導班子成員本年度落實“一崗雙責”、廉潔從業情況。
(五)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向上級匯報的個人重大事項以及其他重要情況。
第三條 述職述廉的時間安排
紀委書記述職述廉原則上與下屬公司領導班子考核同時進行。
第四條 述職述廉的情況反饋
紀委書記述職述廉后,應將述職述廉的書面報告原稿,以及路航公司紀委對本級領導班子履行職責和反腐倡廉工作情況的綜合評價、提出的主要意見和改進建議,以及對班子成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召開黨委會的方式及時進行反饋。
第五條 本制度從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路航公司黨委負責解釋。